闽南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龙文宣 闽南网记者 陈惠容 文/图)近日,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组织三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在龙文区上美湖畔,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活动。
在活动现场,赔偿义务人代表沿着九十九湾河道,认真清理垃圾、仔细巡护,恢复河道与河岸的整洁面貌。同时,还积极向周边群众开展环保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此次“劳务代偿”活动,是一种创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有效弥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行模式。参与此次活动的赔偿义务人代表共12人,累计巡河道时长达到4小时,巡护距离约4公里。
据了解,今年4月至5月期间,龙文区三家公司因生态环境违法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在与赔偿义务人开展集体磋商时,考虑到三家公司实际情况,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建议赔偿义务人以公益劳动作为替代修复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义务人当即同意并表示将积极履行赔偿责任。这是龙文区成功办理的首宗以“劳务代偿”折抵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的创新尝试,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